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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开展“中华魂”(理想点亮人生)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2-02-14 浏览次数:0

关于各学院、附属学校关工委:
       根据中关工委[2011]24号、冀关字[2011]12号文件要求,校关工委和校团委决定,在2012年联合举办“中华魂”(理想点亮人生)主题教育活动。
       “中华魂”主题教育活动,自1994年开展以来,在全国已形成了关工委系统的品牌性活动。我校经过多年开展,也已成为青少年教育工作的一个品牌。我们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,要以更大的力度和卓有成效的工作,使这一品牌活动放射更加靓丽的光彩,收到更为切实的教育效果。
       一、活动宗旨、意义
       开展“中华魂”主题教育活动,要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,在青年中广泛、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,帮助青年学生正确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,明确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,增强民族自尊心、自信心和自豪感,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树立崇高的社会理想,时刻准备承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。
       通过开展教育活动,要使青年学生充分认识到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,是振兴中华的精神支柱与精神动力,是我国现阶段的奋斗目标。只有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才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,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。
       二、活动参加范围
       此项主题教育活动,要在全校各学院、附属学校大专以上学生中广泛开展。要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,通过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,争取更多的青年学生参加到主题教育活动中来。
       三、活动具体安排
       各单位要把“中华魂”主题教育活动,作为重要工作内容,纳入工作日程。以这项教育活动为载体,切实加强青年的理想与信念教育。要把“中华魂”读书活动与日常教学工作、德育工作、党团工作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等相结合,注重实效,创新形式,根据青年特点,广泛开展科技、文艺、体育、社会实践等各种形式的活动,力争使活动的质与量,在以前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。
       本次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从3月至6月为读书阶段。此阶段要做好组织发动,并要请专业教师和离退休老同志予以指导,帮助学生很好地理解教育读本内容,组织学生答卷。第二阶段从7月至10月为开展各项教育活动阶段。第三阶段从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,为征文比赛、评奖和总结阶段。在此阶段中,各单位对收到的学生征文要认真组织好初评、关工委成员要把好质量关。在评选和推荐的基础上,做好本单位主题教育活动总结。推荐上报优秀征文,统一按照征文数量1%掌握。推荐上报到学校的优秀征文,要按照一、二、三等顺序登记造册,注明征文题目、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所在单位、班级。推荐优秀指导教师,各单位可在参与征文指导的教师中评选推荐1—2名优秀指导教师(在职、退休)。学生优秀征文、登记表册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,要在11月20日前一并报到校关工委。校关工委将对学生优秀征文、优秀指导教师、优秀组织单位,组织联评。
       四、注意事项
       1.各单位一定要把握好活动主题。鉴于每年都有少数单位离题现象,今年各单位务必要抓准主题。今年“中华魂”教育活动的主题是“理想点亮人生”。
       2.组写征文要在认真阅读《理想点亮人生》(青年读本)的基础上进行。考虑到读本数量有限,各单位也可适当组织学生阅读关于理想教育问题的有关书刊资料,作为对读本的补充阅读。学生撰写征文,要力求写出切身感受与认识,富有说服力,防止泛泛而论。
       3.上报到学校的学生优秀征文,请一律用A4纸打印,要符合格式要求。都要在文章题目下注明作者单位、专业、班级、姓名。
校关工委办公地点:新校区师生活动中心301室,电话:80789663
校关工委电子邮箱:GGW@mail.hebtu.edu.cn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2年2月14日


河北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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