栏目导航

当前位置:首页>>读书活动 读书活动

关于2016年开展“中华魂”(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)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4-12 浏览次数:0

河北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
关于2016年开展“中华魂”(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)
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


各学院、附属学校关工委:
       根据冀教关办〔2016〕6号通知要求,校关工委、校团委决定今年继续在全校青少年中联合开展“中华魂”(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)主题教育活动,现将有关各项通知如下:
       一、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的宗旨,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按照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的战略部署和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》的要求,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以学好、用好活动读本为基础,以遵纪守法为主线,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,切实帮助青少年树立法制意识,增强法制观念,提高法治素养,使他们成为建设法治中国的主力军。
       二、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,认真部署安排,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本单位各项工作相结合,使其融入日常教学工作、德育工作、党建团队工作,以及校园文化建设、学生社团活动、青年志愿者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,等等。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,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,把学校教育、社会教育、家庭教育结合起来,协同工作,形成合力,提高主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       三、活动方法与步骤与往年相同,即分为动员、读书(阅读活动读本和有关资料)、开展教育、撰写征文、进行总结。征文、评奖、总结阶段可于10月下旬至11中旬进行。此阶段各单位对收到的学生征文要认真组织好初评,在评选推荐优秀征文的同时,做好本单位主题教育活动小结。推荐上报优秀征文,统一按照征文数量1%掌握,要按照一、二、三等奖顺序登记造册,注明征文题目、作者姓名、性别、所在单位、班级。推荐优秀指导教师,各单位可在亲自 参与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工作的退休或在职教师中确定1名。学生优秀征文、登记表册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,请在11月20日前一并报校关工委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4月12日


河北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
电话:0311-80789663   电子邮件:ggw@mail.hebtu.edu.com

技术支持:载驰科技